典型案例 1
热衷搞形象工程的深度贫困县一把手
“脱贫攻坚搞好搞差都一个样,体现不出个人政绩。”
“与其在扶贫工作上下功夫,还不如趁机会发展大项目。”
贵州省三都县是全省14个、黔南州唯一的深度贫困县。很难想象,上面这些论调,竟然出自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该县原县委书记梁嘉庚之口。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而,梁嘉庚对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和贵州省委有关工作安排置若罔闻,多次在会议上、调研中讲到:“三都共40万人,其中近6万贫困人口。我不可能为了这几万贫困人口影响全县几十万人的发展,所以扶贫工作不是重点,要集中精力发展项目。”
于是,“黔南第一高楼”“千神广场”,赛车城、赛马场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项目陆续上马。2016年至2017年11月,梁嘉庚主导实施在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其余多为楼堂馆所和短期内难以惠及民生的旅游等项目。
2017年8月30日,针对三都县委、县政府存在的不聚焦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发散、力量分散等问题,黔南州委、州政府对三都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要求三都县各级班子特别是县委、县政府“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不能发散;聚力脱贫攻坚,力量不能分散;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功夫不能做虚”。对此,梁嘉庚表态逐条整改,实际上却认为“相关赛事按县委决定意见照常进行,如果不继续举办,前期努力就白费了”,对“约法三章”充耳不闻。
深度贫困县一把手将脱贫攻坚作为可抓可不抓的工作来抓,结果可想而知。漏评率、错退率是检验脱贫攻坚工作成色的“试金石”。2017年,三都县漏评率达26.67%、错退率达9.68%,成为全省典型。
最终,梁嘉庚因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贵州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直指其“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典型案例 2
拒不执行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建设局长
“当时,几乎每天都有上访群众按时到建设局‘报到’,有的甚至就在建设局办公楼吃住……”
谈起10年前,吉林省松原市发生的多批次、大规模、长时间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时,松原市住建局的干部职工还历历在目。造成如此恶果的原因,正是松原市原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青安违反政治纪律,拒不执行党和国家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
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拆迁许可后,建设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应督促开发企业先建回迁楼,后建商品楼。张青安收受开发商巨额贿赂后,把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放在了脑后,与开发商穿起“一条裤子”。
在张青安的纵容默许下,开发商在已经拆迁完毕的土地上先建商品房用于销售、回笼资金,而把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钉子户的位置留作建设回迁楼,以此“绑架”政府强征强拆,直接导致回迁楼建设不及时。仅2009年松原市城区内,回迁楼差额就达1万套,很多回迁群众住新房、迁新居的美好生活向往成为泡影,从而进省、进京上访。
在施工过程中,张青安通过直接干预和插手监管事项为不法开发企业提供方便,致使部分不法开发企业违规中标、非法拆迁、违法施工、拖延回迁甚至欺瞒群众,集体访、越级访现象严重,有些问题至今未能解决,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不仅如此,张青安还授意相关人员违规审批回迁楼合同备案、违规操作工程竣工验收,拒不履行商品房、回迁楼合同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监管责任,导致业主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引起14个小区项目业主常年集体上访。
张青安的恶劣行径,不仅导致建筑市场乱象丛生,更严重损害群众利益。2018年8月,在退休三年后,张青安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他还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于2019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编辑点评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无阻,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诸如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等,都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落实、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的典型,背后是政绩观错误、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从根本上说就是背离了初心使命,教训极其深刻。
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空喊口号,而是重在落实、令行禁止;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决不能阳奉阴违、出工不出力,而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之在波澜壮阔的社会实践中发挥巨大指导作用,要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