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8日)
马立新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刚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陆治原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以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示范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锐意进取、砥砺奋进,推动“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到山东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做好思想引领、制度规范、质量提升、效率提高、工作创新、队伍建设六篇文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谱写了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一)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抓好培训,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充分认识和把握党百年奋斗的“五大历史意义”“十个明确”的丰富内涵、“十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念,凝聚力量。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聚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37篇,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纪检监察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学史用史,集体参观“王荷波在青岛”主题馆,举办3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组织收听收看“齐鲁时代楷模”关鲁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发挥各党支部、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载体作用,组织主题党日、业务技能比赛、“学党史,讲好清廉故事”征文演讲等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抓好整改,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形成新机制
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部署,紧盯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出台《关于做实监督首责推进政治监督“四单合一”的办法》,建立完善政治监督事项单、提醒单、报告单、对账单制度,明确全市77个市直部门(单位)347条监督重点事项,累计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做实省委第八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推动市委62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
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组织开展15轮次明察暗访,编发监督执纪工作建议25期,提出监督建议113个,督促解决问题355个,受理问题线索6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5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安置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整改、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信访稳定、“食安青岛”建设责任落实等专项监督检查,紧盯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停车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供销系统腐败治理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共发现问题165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留置8人,制发纪律检查建议86份,督促解决体制机制性障碍问题20个。
强化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加强对区(市)、镇领导班子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实行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提级监督。对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全覆盖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报告114篇,发现问题841个,提出意见建议592条。
(三)深入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反腐败斗争实现新突破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41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05人,其中留置118人、移送检察机关99人。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38人,严肃查处邢路正、初鲁宁、何金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扎实开展金融、国企、供销等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留置行贿人员37人、处分45人、移送检察机关15人。积极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为全市政法干警作廉政教育报告,通报违纪违法问题,组织查办沙国友等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系列案件。稳妥推进张正欣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追赃工作,该案已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系我国首个向境外申请诉前保全的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形成具体推进方案,将清廉建设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之中。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健全以案促改常态化机制,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735份,推动形成治本之策。系统分析2018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并予以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找准突出问题、查找短板漏洞、明确整改措施。针对国企巡察中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点,提请市委召开市属企业领导班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督促各相关企业压实责任、深化改革、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约束机制。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构建市、区(市)、镇(街)和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廉洁文化教育体系,全市已建成清廉园地173处、红色育廉线12条,半小时廉洁文化教育圈初步形成。强化警示教育,组织拍摄《脱缰的欲望》等20部警示教育片,聚焦金融、行政执法、资源规划等10个领域编写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在农业农村和供销领域开展定制化警示教育宣讲。制作村(社区)“两委”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市村(社区)干部观看。全面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活动,组织漫画展等廉洁文化活动。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18篇,制作新媒体产品185部。我市廉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入选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参考资料汇编》。市监委围绕廉政教育主题,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并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持续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清廉之岛”正在逐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城市名片。
(四)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
多措并举查纠“四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四查两看”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在全市选取80个基层单位作为“监测点”,着力监测、摸排、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累计查处问题29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6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4人,19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6起69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5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1人,39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9起116人。以“强警示、转作风、话清廉”为主题在全市集中宣讲,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九周年系列活动,覆盖8万余人次,营造倡树新风正气浓厚氛围。
持续推动作风攻坚提升。围绕市委“项目落地年”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护航项目落地、推动工作落实—纪委监委在行动”,集中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累计处置问题线索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督促解决问题468个。印发《关于做好防止、纠治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工作的通知》,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以及影响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12个关键领域36项重点任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查处问题64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8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0人,7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起25人。加强对巩固“四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查处问题2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在全市开展化解重点信访举报专项行动。对黑恶案件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打伞破网”转入常态化治理新阶段,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五)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工作质量跃上新台阶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出台《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2021版)》,分类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和巡察政策工具包。组织开展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对法院、公安、供销系统,停车管理领域和涉粮问题开展联动巡察,共发现问题967个、问题线索130件。实现十二届市委对市直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指导区(市)对区(市)直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完成巡察全覆盖。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效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反馈问题784个。梳理并通报第十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4大类21项,推动全市范围内形成整改联动效应。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协调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梳理近三年市委巡察调研和督导反馈的5大类18个方面共性问题,指导各区(市)制定整改措施371条,推动区(市)巡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在第十一轮巡察和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中创新大数据分析应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纳入全省巡察案例库。深入推动省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出台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告报备等8项制度。
(六)做深做实监督首责,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展现新作为
增强监督实效。修订《精准监督导航(2021版)》及企业版,探索实行“码上监督”,促进监督更加便捷高效。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防“带病上岗”;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778人次。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抄告回告等“四个一”活动,对区(市)、市直部门(单位)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组织部分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规范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等工作流程,累计容错免责10起14人,澄清不实举报190次206起,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累计跟踪回访干部1881人次,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开创新局面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新成立的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建及有关单位纪检机构调整,做好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将市直企业、市属高职高专院校及市管功能区纪检监察机构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督促更好履职尽责。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及省纪委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集中发起“制度建设年”攻势,制定或修订完善青岛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程等55项制度,推动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部审核员等制度机制,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开展区(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专项检查,督促限期整改问题,全面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开展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回头看”,全面检查评估改革完成情况,督导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出台《关于强化“室组地”联动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协同发力。出台《关于建立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的指导意见》,加强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促进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迸发新活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模范机关,9个先进集体和13名先进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高质量深化全员培训。成立13个干部培训教学研究室,组建10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立青岛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师资库,市、区(市)两级举办综合业务培训月等各类培训班次73期,培训干部9200余人次。强化实践锻炼和岗位练兵,择优推荐干部到上级机关锻炼学习,选派干部参加乡村振兴、服务企业等工作。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压实内部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换届纪律集体谈话。加大干部选拔力度,选优配强国企、院校、功能区纪检监察力量。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廉洁从政提醒函》,强化自我监督;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党外人士通报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累计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3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2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加大关心关爱干部力度,传递组织温暖。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了“必须坚持对党忠诚,以坚强党性履职尽责;必须坚持自我革命,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监督治理效能;必须坚持以史为鉴,运用历史经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破解实践难题”的认识和体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了“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以坚强党性履职尽责;必须把反腐败斗争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必须把人民至上作为不变初心,做实群众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动力,与时俱进破解实践难题;必须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基本要求,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严之又严”的认识和体会。这些认识和体会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升华和规律总结,是我们做好今后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力度仍需加大;部分行业、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顽疾仍存抬头隐患,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彻底根治;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仍需增强;“三不”一体推进不够系统协调,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成效尚不充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政治站位不高,担当作为不够;有的法治意识、专业能力还有欠缺,执纪执法不够精准规范;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权力内控机制不健全,内部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向全党发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伟大号召,对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明确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就要闻令而动、听令而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一)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迎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牢牢把握政治机关根本属性,把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夯实理论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在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履职担当。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做实政治监督。聚焦“三新一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要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落地,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不顾地方实际盲目举债等问题。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紧盯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情况,完善“四单合一”工作办法,着力发现和纠正在思想认识、政治态度、落实行动中的落差偏差,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不担当不作为、简单化乱作为等问题。健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以案促改工作闭环,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科学精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到实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推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持续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
(二)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努力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自我革命是党的鲜明品质,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继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严的主基调,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厌倦情绪,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永远吹冲锋号,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辨别力,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投融资平台、招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重点抓好金融、国企等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深化粮食购销、供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形成联合惩戒工作格局。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和“天网行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压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案件质量责任制落实,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健全“三不”一体推进制度机制,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质量,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青岛市企业廉洁教育馆,评选一批廉洁文化示范基地,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清廉建设深度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和单位治理,打造“清廉之岛”城市名片。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危害,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推进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纠治阻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五新行动”、打好“五场硬仗”等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护航行动”,创新路数、升级打法,赋予新的内涵,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细做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等工作,形成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担当作为、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坚持抓长抓常,聚焦全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作风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四项治理”,坚决纠正查处背离“严真细实快”作风的突出问题,持续通报典型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勇于担当。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使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把正风肃纪反腐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落细,脱贫攻坚“四不摘”等政策落地见效,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结合实际拓展为群众办实事成果,聚焦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专项整治。精准分类、综合施策,妥善处置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持续开展重复、越级信访举报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实名检举控告告知反馈制度,提高初次举报办理质量。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约束力度,增强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成效。
(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巡察是政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强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要求,实施“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等情况。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发挥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成效评估和专项督促检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融入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系统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市)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形成全市巡察监督一盘棋格局。加强巡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集中培训、“以干代训”“上挂下派”,切实提高巡察干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全面总结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编制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向市委作专题报告。
(六)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走深走实。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协调促进“四责协同”,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推动完善监督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推动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深化市、区(市)派驻机构改革,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市直企业、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落实监察官法,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督信息化、审查调查智能化,以科技手段提升专业化水平。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每一种形态适用都精准规范。
(七)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持续深入推进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做深做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系统深刻理解、自觉践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要求。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流程再造,完善全市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对新任纪委书记、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章党规、监督执纪执法实务培训。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实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理念,加强工作督导,锤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强化警示教育。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树牢正确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更加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为干部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同志们,走好新时代赶考路,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以扎实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