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在樟山镇尧塘村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时,一份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管护协议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对比同期管护人员工资的300元,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竟高达2530元、1855元不等。
“同样都是负责该村的农田管护,金额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大?”该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初核。
“村里建设高标准农田时有没有请村民来参与管护?”调查组首先来到村里走访了解情况。
“没听说过……”“当时我自己想去来着,但是村干部说他们不会花钱请专人。”村民的回答又加深了调查组的疑虑。
同样的问题,调查组又找到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刘某进行谈话了解。
“有的,当时请了每个村的村小组长和村里部分有管护能力的村民参与。”刘某回答到。
“为什么部分管护人员的工资高达2000余元?”调查组继续追问。
“工资是按照其负责面积以每亩4元的标准发放,可能是他们负责的面积较大……”听到调查组问起管护人员的工资,刘某说话变得支支吾吾。
“一个人能够管护630余亩农田吗?”调查组当场抛出问题。
“当时高标准农田项目完工以后,我们商量着村干部、村小组长和会计工作比较辛苦,就想着把高标准农田管护费拿来给大家发福利。”眼看谎话圆不下去,刘某最终向调查组道出了事实。
经查,刘某与村干部商议以村干部直系亲属的名义,虚列与村委会签订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管护协议,违规套取高标准农田管护费共计14778元。刘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被立案审查调查,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41个,谈话66人,共处罚或收缴违约金307万余元,以强有力的监督守护好群众的“粮袋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