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完了贷款,以后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近日,云南省凤庆县大寺乡清水村村民崔某某到农村信用社还了一笔6万元的建房贷款后,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此前,凤庆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大寺乡开展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时,接到清水村村民崔某某举报,反映信用社催促其还一笔6万元的建房贷款,但这笔贷款几年前自己就还过了。蹊跷贷款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凤庆县纪委监委很快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你说几年前贷款就还了,当时是你自己还的吗?”调查组工作人员询问崔某某。“是当时给我办手续的村副主任刘某某带着我一起去还的。”“2016年建房的时候,我到村上申请了贴息贷款,后来刘某某跟我说,我的贷款来了两笔,一笔是5万,一笔是6万,我说用不了那么多,她就让我去信用社把用不着的6万还了,到了信用社我按照刘某某和工作人员的要求操作后,刘某某告诉我钱还进去了。”崔某某的话让调查组感到,时任村副主任的刘某某可能与这件事脱不开干系。随后,调查组调取了贷款资料及相关凭证,走访相关部门、信用社工作人员、村干部、农户后,发现崔某某确实贷了两笔建房贴息贷款,但系统显示,其中6万元的确从未归还。“按规定一户农户只能贷一次建房贴息贷款,作为经办人,崔某某怎么会有两笔?”“银行流水记录显示,当时崔某某到信用社根本不是还款,而是进行转账操作。”锁定相关证据后,调查组找到刘某某进行询问。“当时是我工作疏忽,把崔某某的材料上报了两次,没想到竟然两笔都审核通过。”刘某某回答。“当时你带着崔某某去信用社还款,为什么现在信用社又来催他还款?”在调查组人员的追问下,刘某某一时语塞。“那笔贷款确实没有还。”在调查组人员亮出证据后,刘某某道出了自己侵占崔某某建房贷款的事实。原来,刘某某知道崔某某老实巴交且不识字,便动起了占用贷款的歪心思,哄骗崔某某到信用社签字还贷款,其实是把贷款打到了自己的银行卡里,把6万元钱揣进了自己腰包。经查,刘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刘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侵占的6万元贷款及1万多元利息如数退还给崔某某。
随后,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向大寺乡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就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清查,召开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蹲点监督等方式,聚焦群众反映党员干部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私分款物等9类34个方面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深化以案促治。